信息编号: | 221093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东段及翠竹路供水配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东段及翠竹路供水配网建设工程,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新城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东段及翠竹路供水配网建设工程 2.2 招标内容及规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未来路东段(吉祥路-新南环):铺设DN500mm供水管道约1650米; 翠竹路(长安大道-复兴路):铺设DN400mm供水管道约1708米。 2.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招标人融资,已落实。 2.4 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合格。 3.资质要求 A、施工企业: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时出具承诺书)。 4)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 5)外地企业须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6) 持有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部门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B、监理企业: 2)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 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 5)外地企业须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报名事项 5.1 报名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3.资质要求”中相关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建设信息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5-619118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权先生 联系电话:0375-8970068 13781868977 2014年7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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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16至 2014/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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