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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GC-AQ-2014-169
1.2 项目名称:安庆市港华路南段(皖江大道~华中东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1.3 项目地点:安庆市港华路
1.4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庆市城区东偏206国道与文苑路之间,北接皖江大道,南接华中东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总长643.414米,施工范围长607.413米,红线宽25米。
1.5 项目概算:约1200万元
1.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1.7 计划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1.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3 项目总监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4 业绩要求: /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 月 24 日至2014年 7 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五楼领取招标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不予退还。
3.2 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本,于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4.1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网上发布,网址为:
http://www.aqzbcg.org/anqzbcg/。
联系人:何伟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五楼(原安庆市建委)
电话:0556-5991152
传真:0556-5991155
7.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总监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只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及报价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正常工作日时间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7.3 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将按“庆招(2009)30号”文件记入不诚信行为记录。
7.4中标单位属外省、市企业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014年7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