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4)建融招字第019号 开标时间:2014-08-18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闽江口湿地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4)建融招字第0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巡护步道及水鸟监测站工程(二期)监理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4]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闽江口湿地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长乐闽江口湿地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福建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巡护步道及水鸟监测站工程(二期)施工监理,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园林景观工程,本工程由巡护道,1个水鸟勘测站,3个小广场平台,3个休闲廊架组成。其中:1、巡护步道长1150米,宽25米;2、水鸟监测站为仿木构筑的单层结构建筑,面积约为60㎡;3、小广场Ⅰ长15.5m,宽8m,小广场Ⅱ椭圆形,面积约为113㎡,小广场Ⅲ圆形,半径为4.0㎡;4、休闲廊架3个,长度分别为1个10m,2个10.2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2招标规模:项目投资约967万元,栈道1152.55米,总铺装面积约3000m2,栈道宽度2.5米,桩基采用锚杆静压桩;观鸟屋面积69.6m2,经长乐市财政局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为8317145元; 2.3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潭头镇克凤村。 2.4 监理服务期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 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监理服务费为16.3345万元(注:以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按规定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6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近六个月,未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1.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30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月 25 日至2014年 7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 月 18 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 6.2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总监须持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张凭据仅允许一家投标单位投标)以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和总监可为同一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根据长检会[2010]2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报送长乐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长乐市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闽江口湿地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吴航镇三峰西路323号;邮编:350200; 电话: 13489014169 ;传真: 0591- 28923297 ; 联系人: 孙志同 ;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号楼2楼,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22566 ,传真:0591-83722878; 联系人:王工、陈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 1617 1070 5251 9093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福建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巡护步道及水鸟监测站工程(二期)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