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升恒(招)[2014F]055-2号 开标时间:2014-08-0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园林管理处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升恒(招)[2014F]055-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城市慢线景观建设一期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综[2014]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园林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安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安市石门桥至南互通连接线沿河; 2.2工程规模:永安市城市慢线景观建设一期工程全长2.4公里,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7个月,工程延期监理服务费不另外补偿;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总额暂按人民币19.26万元计取。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具备已通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备福建省内注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1.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2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图纸每套7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800元(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项目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8日 15 时30分,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 应当持有关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备查,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安市园林管理处 ; 地址:永安市中山路188号,邮编: 366000 ; 联系人: 邓工 :电话 0598-3632010、136169696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名流豪庭908室 邮编: 366000 ; 电话:0598-3539828、15159167591 联系人:谢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永安林产业支行 ; 账 号: 13810401040006785 ; 账户名称: 永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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