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0104020140306招标备案号:12012014073002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和平监理[2014]07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4年历史风貌建筑综合整修—大理道108号、常德道77号、常德道63-67号、云南路38号综合整修项目 已由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以 津国土房貌函字[2014]27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1295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14年历史风貌建筑综合整修—大理道108号、常德道77号、常德道63-67号、云南路38号综合整修项目,项目总投资1295万元,总建筑面积2354.09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2014年历史风貌建筑综合整修—大理道108号、常德道77号、常德道63-67号、云南路38号综合整修项目,项目总投资1295万元,总建筑面积2354.09平方米。其中大理道108号建筑面积450.96平方米, 常德道77号建筑面积595.85平方米, 常德道63-67号、云南路38号建筑面积1307.28平面米,包括屋架、墙体、楼板加固,屋面、外檐原貌修复、地下室防水及内檐装修等。监理范围:包括上述项目中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监理工期:2014年9月6日至2015年5月31日。保修阶段监理工期: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2.4 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4年09月06日 至 2017年05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4年09月06日 至 2015年05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5年06月01日 至 2017年05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 , 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4、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现场代表1名、安全总监1名,且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5、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6、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7、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8、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9、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8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7 月 29 日 至 2014 年 8 月 4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8月05日至2014年08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北区金海道望海大厦1号楼4门3层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冯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27号 邮政编码:300201 联系人:王君 电话:23191747 传 真:23191747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郝北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长沙路34号(新30号)一层、二层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人:张琪 电话:13821685075 传 真:58118767 日期:2014 年 7 月 29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杨明、王艳萍 电话:23123866传真:23317886电子邮箱:heping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沙市道1号300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