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嘉峪关市龙湖水库工程坝顶道路铺装及景观灯采购及安装五、六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40757-GSSJY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嘉峪关市龙湖水库工程已由嘉发改投资发【2013】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甘肃省嘉峪关市水文化项目建设工程总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灯采购及安装和本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嘉峪关市龙湖水库工程位于嘉峪关市新文公路大桥以西,龙王滩遗址保护利用工程内,是一座以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为主的Ⅳ等小(1)型水库,工程主要由输水管道、水库大坝、水工建筑物及基础建设4部分组成,水库占地面积375亩,总库容108万m3。 本次招标分为6个标段: 第五标段:甘肃省嘉峪关市龙湖水库工程景观灯采购及安装。 第六标段:工程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近3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 3.2施工监理投标人须持有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三项以上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建设监理的能力。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人需在开标时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备核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册人员)身份证,于2014年 8月1日至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8月21日上午 9∶00时,地点为兰州大学翠英大厦804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4年8月6日上午9:00时,在嘉峪关市水文化项目建设工程总指挥部门口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邮政编码:730010 联 系 人:赵 杰 联系电话:18909472141 传 真:0937-6233256 电子邮件:zhaojie88227@163.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账 号:48060157400000019 招 标 人:嘉峪关市水文化项目建设工程总指挥部 地 址:嘉峪关市玉泉南路498F号3楼303室 邮政编码: 735100 联 系 人:王清德 电 话:0937--6929863,13509478896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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