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开城际铁路运粮河站站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开城际铁路运粮河站站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铁计函[2009]18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监理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开封新区十六大街与晋安路交叉口 2.2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郑开城际铁路运粮河站站区内道路、排水、北广场及东部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2.3 工期: 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项目总投资额:约427万元;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标段划分:郑开城际铁路运粮河站站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关工程的监理经验、有良好业绩和信誉。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外省企业投标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手续前来报名。 3.3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告知函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有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民之家(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路口)五楼16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监理工程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进豫备案手续(外省企业提供)、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提供以上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 4.4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前需要缴纳资信保证金(见汴交管委〔2014〕1号文),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具体保证金金额及帐号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371-23620005 招标人:开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 电 话:0371-236200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371-22618171 电子邮箱:hnjds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