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1871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新城水闸东侧公共绿地及配套地下空间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新城水闸东侧公共绿地及配套地下空间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市发改新字【2013】10号、佛市发改新字【2013】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单位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新城。 2.2. 项目建设规模: 新城水闸东侧公共绿地及配套地下空间项目,位于佛山新城核心区,项目设计面积约12.5万平方米:(1)地下空间占地约3.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约5400平方米,包括安全教育基地、停车场、管理、游憩、公用设施建筑(含简单装修);(2) 广场及园路约40000平方米;(3) 景观水体约15000平方米;(4) 室内外篮球场约15000平方米;(5)公园绿地约54100平方米;(6)设施小品及雕塑工程。 建安费用约为29771.6万元,监理服务费约517.6559万元。 2.3. 计划工期和监理服务期: 暂定330日历天(最终在2015年5月30日前完工)(以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期为准)。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审核止,且工程付款完成。 2.4本招标内容:新城水闸东侧公共绿地及配套地下空间项目地下空间部分、管理、游憩、公用设施建筑(含简单装修)部分、广场及园路部分(含简单装修)、景观水体部分、室内外篮球场部分、公园绿地部分、设施小品及雕塑、电气、给排水、景观照明、智能化、防雷、消防、人防、高低压配电系统等的全专业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其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上述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期(组织协调及与施工有关的所有工作)、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工作任务书和提供的有关资料为准。 2.5工程质量目标:合格或以上标准。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资质(a、b两项资质二选一)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b、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拟派项目总监须已备案;其他人员可在中标后办理备案,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4.5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职、专职监理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监理员,若存在上述情况,必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其他项目的变更手续并驻本项目现场,且不得在中标本项目监理后参与其他建设项目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同时若中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监理员的,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其他项目的变更手续并驻本项目现场,否则视为违反合同条款处理。本项目拟派的其他人员(即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外)可在中标后办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 4.5.1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4 年 1 月至 2014 年 6 月)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xml:namespace> 说明:①建筑类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信、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城市轨道客运站、停车库等)、民用建筑等;园林绿化包括庭园、宅园、小游园、花园、公园、植物园、自然风景区、绿道、广场绿化、绿化带、景观、各类绿地工程等。 ②上述要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必须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方为有效。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2年及2013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10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 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280199。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注: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不得超过500元人民币。] 5.2 报名时间: 2014 年 7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起至 2014 年 8 月 6 日 11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招标人提供已备案招标文件(PDF、WORD版本各一份),若有不一致以PDF格式已备案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注册执业证书或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以上(含)的工程应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工程应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 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佛山新城吉庆道1号 地 址:佛山市新明二路1号一生伴 大厦D座201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区工 联系 人:刘工、陈工 电 话:0757-29838180 电 话:0757-83103832 传 真: 传 真:0757-831037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zhd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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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30至 201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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