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营招[2014]第104号 开标时间:2014-08-25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4]第1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外环路(北江滨路-融宽环路至中央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4]32号、融发改审批[2014]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位于龙山街道,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3建设规模:道路工程西接外环路(北江滨路-融宽环路至中央大道段),向东下穿福夏铁路桥,终点与规划的中央大道相交,道路总长3677米(其中下穿福夏铁路段K1+850-K1+940由铁路部门另行设计)。道路红线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线,主行车道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沿线设置中桥2座涵洞2道。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427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21.01万元),监理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相关规定(下浮20%)计算,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367.871万元。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金额以福清市规定的最终审核程序的工程建安结算价作为监理费计费基数,按上述规定的方法计算并下浮20%为准。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外环路(北江滨路-融宽环路至中央大道段)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等(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同施工合同。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专业资质证书。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备注: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3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4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下: (1) 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至少监理过壹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备注: 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两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两年;(下同) ②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类别,等级为一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5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外环路(北江滨路-融宽环路至中央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3.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7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图纸等技术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09时30分止,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同时还需随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监理服务费: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暂定为24221.01万元,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均按此估算价进行报价(下浮20%,即367.871万元),否则作为否决投标。若中标,其监理服务费最终以福清市规定的最终审核程序的工程建安结算价作为监理费计费基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相关规定(下浮20%)计算。 7.3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5楼 联系人:翁工 电话:0591-85153786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联 系 人:江工 联系电话:0591-26571512 传真:0591-8762599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 帐 号:1000 4081 6980 0100 01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外环路(北江滨路-融宽环路至中央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若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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