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20971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海宁市群益路北段、群利路北段、横塘河南侧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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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xml:namespace>海宁市群益路北段、群利路北段、横塘河南侧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群益路北段、群利路北段、横塘河南侧道路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群益路北段、群利路北段、横塘河南侧 2.2建设规模:群益路北段道路起点桩号K0+017-K0+310,道路全长?xml:namespace> 2.3合同估算价:工程施工暂估价约1254.16万元 2.4计划施工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计划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保修期 2.6招标范围:海宁市群益路北段、群利路北段、横塘河南侧道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具备有效的总监安全上岗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8 月5日至2014年8 月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周六正常上班),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报名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嘉兴市外监理单位进嘉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洲路建设大楼北楼五楼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 邮编:314400邮编:314400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人: 电话:0573-87287256 电话:0573-87239122 传真:传真:0573-87239122 2014 年8月4日 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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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8/5至 2014/8/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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