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和平镇滨河东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和平镇滨河东路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长兴县和平镇滨河东路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和平镇新港村 2.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284米,宽1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及管道工程。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以及管道工程等监理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大写贰仟陆佰万元整,¥:2600万元。 2.6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14个月。 2.7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条件:申请人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项目总监资格: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外地进长兴的监理企业须具备《长兴县外地监理企业进长监理备案表》,拟派监理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外,其他至少拟派一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一名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须是《长兴县县外监理企业进长监理备案表》的“驻长总监理工程师人员清单”、“驻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人员清单”中的人员。 4、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日—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长兴县雉城镇县前中街金江大厦419室(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4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图纸的电子版本,请自带优盘拷贝)。 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主任 联 系 人: 彭永芳 联系电话:0572- 6094997 联 系 电 话:18305053335; 0572-6023783 (传真)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上海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