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万达广场配套路工程及沙仔二桥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一)、城市运动公园配套路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二)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4】223号、191号、18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万达广场配套路工程及沙仔二桥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一)、城市运动公园配套路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二)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4】223号、191号、184号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万达广场配套路工程及沙仔二桥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一)、城市运动公园配套路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二)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工程名称:万达广场配套路工程及沙仔二桥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一)、 城市运动公园配套路工程施工监理(标段二)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3905308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 1591856048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四、工程建安费:标段一:万达广场配套路工程总投资约为1853.93万元(建安费为1600万元),沙仔二桥工程总投资约为23023.55万元(建安费约17000万元); 标段二:城市运动公园配套路工程总投资约约为28782.71万元(建安费为18110万元)。 五、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标段一、标段二两个标段。 2、工程规模: 标段一:(1)万达广场配套道路工程为新建的城市支路,地处蕉门河中心区万达广场北侧,西起海滨路,东接环市大道中,全长约376.5m,道路规划红线宽15m,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2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管线综合等; (2)沙仔二桥工程线路总长约1192.39米,属城市主干道,起点段红线宽度60米,桥梁工程段红线标准宽度25米,终点段红线宽度40米,设大型桥梁一座,长度715.54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等。 标段二:城市运动公园配套道路工程位于南沙黄阁镇,为路网工程,道路总里程约4.17km,包含6条道路,其中1条城市次干路,5条城市支路,全部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4座,均为中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廊工程等。 3、招标内容: 标段一: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为完成万达广场配套路工程及沙仔二桥工程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二: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为完成城市运动公园配套道路工程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廊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4、监理范围: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广州公共资源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标段一和标段二的投标报名,需分别单独报名,投标文件需分别单独提交,拟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但必须确保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能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成功锁定,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报名费每标段100元/投标人,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每标段500元/套,其余资料每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 5.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附件一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标段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标段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类似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标段一: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标段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053698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E栋四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gdzbtb.gov.cn)和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 (1)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如其中一个标段重新组织招标,不影响另一标段的正常招标。 (2)中标原则 ①评标时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指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的标段,下同)的中标候选人。 ②若投标人在标段一、标段二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标段二的中标资格。 ③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定标,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④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 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保证所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长期或根据业主要求阶段性驻场。若被推荐为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本公司承诺在接到招标人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面试通知24小时内,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面试工作,若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招标人面试后,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本公司承诺按招标人的要求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发布人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