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xml:namespac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区电大街改建工程二期(宾虹路-人民东路道路段)监理已由金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金发改基综(201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为城市主干道,概算约2200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0%,计人民币1100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道路、排水、绿化、交通等工程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2.3 工程建设地点:电大街(宾虹路-人民东路道路段);
2.4 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合同段投标;
3.2拟派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总监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总监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ml:namespace>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网上直接支付或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jhztb.gov.cn)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79-83187208
7、行政监督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监督电话:0579-83187250招标人: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政府西附楼4楼地址:金华市婺州街169号4楼
联系人:孙文轩联系电话:0579-82064602联系人:陈娟联系电话:0579-8213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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