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滨海园区南部新城人工湖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南通滨海园区南部新城人工湖石驳护岸工程及景观工程施工监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监理单位。 二、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滨海园区南部新城 2、工程规模:投资规模约:4600万元 。 3、工期要求:按工程实际开工需要;计划监理结束日期: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4、质量要求:总体一次性验收合格,绿化工程交付时苗木成活率100%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南通滨海园区南部新城人工湖石驳护岸工程及景观工程施工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监理业绩且取得良好信誉。 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总人数至少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 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 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中市政工程专业1名、水电安装专业1名)。 项目监理员2名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员至少1名、绿化专业监理员1名 合计5名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企业近3年承担过施工合同价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5、项目总监业绩、信誉:项目总监有近3年承担过施工合同价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a、近3年业绩:指2011年8月1日以后签订的监理合同。(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b、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或业主证明) 同时具备为准。 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其他报名条件: (1)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 八、投标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及截止时间: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8月25日9时30分至11 时30分,由报名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资质证书、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证明等资料原件,到南通滨海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通滨海园区通州湾商务大厦228室)报名且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材料一次性递交,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预审不接受补充资料。 (2)资格预审材料一式两份,包括: a、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b、有效的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d、项目总监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e、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近期(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社会保险连续缴费证明。 f、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总监简介、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自2011年8月1日以来(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监理业绩,同时提交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等)。 g、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h、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任务已临近结束阶段,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的书面证明资料。(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1) 投标报名单位须确保已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以上资料采用复印件的,须为原件复印且加盖投标单位原件章,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特别提示:资格预审材料须装订成册且清楚标注页码(第几页共几页),一式二份,招标人不接受活页装或无明确页码标示的资格预审材料。 九、本工程评标细则如下: 本工程施工监理采用含监理大纲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监理大纲通过评审后方可参与报价的评标,投标人的报价在业主设定的限价以下的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超过6家(含6家)的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少于6家的取其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将投标报价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得分相同,则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资格审查确定投标人的方式: 招标人在南通滨海园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下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6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十二、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万元(现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经办人。) 十三、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列入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原件备查)。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滨海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招标代理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四楼(南通供电公司西面)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人薛晓艳、姜海燕 联系电话0513-86978005联系电话0513-85502599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0513-85505339 E-mail: E-mail:ntcjzb@126.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 (公章)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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