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城东新区四条道路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铅山县城东新区四条道路工程(二期) 监 理 招 标 公 告 “铅山县城东新区四条道路(二期)”工程经饶发改投字[2014]23、24、25、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江西黄岗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投资约5120.81万元。该工程项目监理实行公开招标,该项目监理费 41 万元,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该项目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铅山县城东新区四条道路工程(二期)位于县城城东,包括峰顶山路、凤来路、报本坊路、凤山路四条路,全长2491.756米,其中: (1)峰顶山路:西起葛仙山路交叉口,东至费宏大道,长353.66m,宽18m; (2)凤来路:西起滨江路交叉口,东至费宏大道交叉口,长600.535m,宽18m; (3)报本坊路:西起滨江路交叉口,东至费宏大道交叉口,长631.561 m,宽24m; (4)凤山路(暂定名):西起书院大道交叉口,东至凤凰山大道,长906 m,宽18m; 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_10_个月。 二、本招标工程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相关工程的监理。 三、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监理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四、投标报名人在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原始证件: (1)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证书及身份证(注: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和上岗证书。 (3)业绩:企业近60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度)具有监理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本业绩一律凭两种以上(含两种)能证明投标人监理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4)外埠来赣监理单位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 2014 年8月 22 日至 2014 年9月 1 日(不含工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分, 下午14时 30分至16 时 00分,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限为7个有效工作日。 2、报名地点: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13607930618 七、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代理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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