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临江西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X2014—034 作者: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澧县临江西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该项目分别已由澧发改投【2014】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分别已由澧发改招【2014】24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 标 人: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工程名称:澧县临江西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采购招标编号:LX2014—034 建设地点:澧县澧阳镇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规模:澧县临江西路提质改造工程,全长3020m, 起点K0+000,终点K3+020。项目投资约3720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监理周期:330天(其中施工工期300天,施工准备阶段30天)。 招标范围:澧县临江西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3.3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在同常德市同时担任不超过二个(含二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在同澧县同时担任不超过二个(含二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4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且无在监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省住建厅颁发的)证书、监理员须具有湖南省住建厅颁发的资格证书且均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 3.6 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省工程监理业务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取费基数及取费率上限值 取费基数为3715.8万元;取费率上限值为1.55%。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即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与比较,从监理大纲、现场监理部机构、信誉、投标报价等四个单项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5日16: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交易服务费及价格调节基金: 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按湘价服[2014]33号文件规定向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价格调节基金:根据澧政办发[2012]33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按投标报价取费基数乘以取费率上限值得出监理取费总价,由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前向交易中心预交监理费总价5%的价格调节基金押金。(未中标人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8月28日~2014年9月3日(每日9:00至11:30,15:00至 17:00,节假日休息)止到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政务中心6号楼2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6.2本项目相关文件获取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并装订成册。(所有证件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原件);省外企业有效的入湘服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总监理工程师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总监代表(如有)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7)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湖南省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省住建厅颁发的)证书复印件;(无在监项目承诺书原件); (8)监理员的湖南省住建厅颁发的资格证书(无在监项目承诺书原件); 6.3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共售价壹仟元,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壹仟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4澄清答疑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常德市政府采购网》、《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6.5 如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查实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投标,并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对其不良行为作出处理。
9、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县政务中心6号楼2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本公告6.1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湖南省内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派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常德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d.ccgp-hunan.gov.cn ) 《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lx-gov.cn/)。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323737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地 址:澧县澧阳镇解放路1099号 联 系 人:周亚梅 联系电话:13575212202 招标代理: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澧县办事处 地 址:澧县澧阳镇兰江路水竹居巷81号 联 系 人:张 新 电 话:13875159968 传 真:0736-323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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