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保康县温泉景观大道绿化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康县温泉景观大道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保康县温泉景观大道绿化工程起于保宜高速襄阳一标主线桥2号柱,止于陈家河村望山居农家乐刘瑞房屋,全长8.7公里。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监理,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 保康县城关镇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园林绿化工程以及完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的监理
开工日期 2014年9月 工期 9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交公司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
3.5企业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24个月)须有类似工程业绩(工程合同价款在8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8 月 29 日至 2014年 9 月 4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康县政务服务中心投标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保康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网员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核原件,留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5.3本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 9 月 25 日 9 时00分,地点为保康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 方式
招标人:保康县温泉景观大道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2号(原中行办公楼四楼)
邮 编:441600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710-5816258 1330867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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