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广东市城市绿地恢复工程-海珠广场东广场绿地恢复工程监理交易公告
信息编号: 2243276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市城市绿地恢复工程-海珠广场东广场绿地恢复工程监理交易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市城市绿地恢复工程-海珠广场东广场绿地恢复工程监理交易公告


  根据 穗财农【2013】191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

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 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局 现对 广州市城市绿地恢复工程

-海珠广场东广场绿地恢复工程监理 工程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城市绿地恢复工程-海珠广场东广场绿地恢复工程监理


专业内容:


风景园林工程监理


二、建设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局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20-87651593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如有):



联系人:

何仕友

联系电话:
13560149936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仕友

联系电话:

02083851835


招投标管理机构: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

020-83865773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广场东广场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


建设面积约20000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
标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2、发包价:

142319.01元。

 


3、资金来源:


市财政性投资占100%

 

4、服务期:

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5、承包意向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6、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注:根据招标项目类别选择相应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先使用)


7、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补充条款:本次交易代理费由承包人代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

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

标准上浮20%计算。

五、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4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10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


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六、报名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4年9月3日00时00分至2014年9月10日23时59分。


  注:网上报名时间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公布为准)。


  2、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从2014年9月11日9时30分至2014年9


月11日11时30分(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注: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间自交易公告截止发布次日起不少于2小时。


  3、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41。


  4、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4年9月11日14时30分(具体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布为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08开标室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风景园林工程监理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事务所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丙级或以上 资质级别。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0.2 万元(注:交易

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八条


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


加摇珠活动。


  十、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


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


交报名资料。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⑶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⑷ 承包价未按规定填写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


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


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


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


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


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


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


为3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承包候选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交易价。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


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


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


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


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八、本公告发出后,在报名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


改。不足3日的,建设单位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十九、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


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


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一、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


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越秀区园林绿化局

异议受理电话:

020-87651593

 

地址:

 

东湖路123号东山湖公园晓园

 

二十二、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报名期限: 2014/9/3201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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