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生态经济区一期基础设施绿化及防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依据仙政文[2005]192号的规定,仙游县生态经济区一期基础设施绿化及防护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采用公开报名,按抽签方式确定一家监理单位承担以上项目的监理任务。
1)凡愿意承担以上项目并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备案和备案复核手续,资质证书年检合格的(换证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应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社保证明),且目前无在建工程。2)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须是莆田市交通基础设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中的监理企业。3)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不超过2个。(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9日10时00 分止,由监理企业法人或拟派监理企业人员随带企业介绍信、备案合格证明材料或通过复核备案材料、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对招标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标准名单承诺、承诺配备名单人员有效岗位证书(非莆田企业按莆田市建设局备案登记手册且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闽建建[2011]8号文要求)、承诺书、2013年 8月至2014年8月监理单位承接的监理项目无发生人员死亡安全事故声明到县招投标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注:(1)以上所有材料复印加盖公章后装订二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无论任何原因未提供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且资格审查后不得再补材料。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和在仙游县域内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已过,但其企业资质已经发证机关确定可延续使用并已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政府网站上公布,其资质证书视同有效。但企业应提供相关查询资料,并经加盖公章。
抽签人及时间:由监理企业法人随带身份证或拟派监理企业人员随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 9月9日10时00分到仙游县招投标中心当场抽签。
符合本招标公告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经审查若合格投标人只有一家的直接指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若合格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的按抽签确定中标人;若报名截止时间无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如出现流标两次后,招标人可自行选择监理单位,监理费按本公告规定计取。
监理取费: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执行,其中:下浮系数20%,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均取1.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按工程施工中标价计取。(监理费支付按仙政办[2012]50号文,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不计延期及其它监理费用)。
施工监理服务费的付款条件为:工程完工后付50%,资料提交齐全并通过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0%,余下10%待保修期满后15日内一次付清。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 元(开标会以现金形式提交),未中标的单位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报名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县自来水公司五楼)
招标人:仙游县旅游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18005945977
招标代理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詹小姐
电话:0594-233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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