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五凤镇山体绿化项目施工、监理(金公资建招〔2014〕144 号)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金堂县五凤镇山体绿化项目施工、监理(金公资建招〔2014〕144 号) (项目名称)已由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投资备〔51012114081301〕00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民族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民族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投资备〔51012114081301〕008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81501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金堂县五凤镇山体绿化项目; 2.2 工程地点:五凤镇; 2.3 建设规模:设计图纸内的景观绿化、安装工程等; 2.4 施工计划工期: 100 个日历天,养护期: 2年;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立项批复内所涵盖的全部单项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为本项目立项批复内所涵盖的全部单项工程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资质等级条件: 3.1.1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的城市园林绿化II组及以上组别中的入库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②《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照明工程专业承包III组及以上中的单位(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的监理II组市政专业及以上组别中的入库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3.2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资格: 3.2.1 施工标段: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园林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2 监理标段: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须具有总监证,四川省外企业项目总监还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总监聘用书或类似证明文件; 3.3 3.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4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5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6 四川省省外企业还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7 本次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标段: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且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无联合体协议的联合体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的城市园林绿化II组及以上组别中的入库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3.8 各投标人仅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其报名,请于2014年 9月10 日至2014年 9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持下列证件、证书购买招标文件。(以下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原件外其它资料均须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30日 9:30 时 ,地点为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cdggzy.com)、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jtggzy.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民族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金堂县五凤镇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84959885 传 真: 028-84959883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3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8-84520051 传 真: 028-84520051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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