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市北大河河道景观亮化工程,已由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酒发改投资[2014]9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酒泉市汉唐文化新区建设第二指挥部河道景观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北大河景观工程中的5.5公里中隔墙、7座橡胶坝、12座跌水堰及亲水平台、3座桥梁等采用LEG灯饰、激光灯、洗墙灯、点光源等进行亮化装饰。 2.2 招标范围: 酒泉市北大河河道景观亮化工程所有施工的监理。亮化范围为右岸堤顶内坡顶线至中隔墙顶内沿线,河道宽llOm-315m,总长约5.5km,包括5.5km堤顶线及中隔墙、7座橡胶坝、12座跌水堰、7座亲水平台、3座跨河大桥。 本工程施工计划总工期19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 4 月 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机电安装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5年有2项(或2项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中须为电气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专业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现场查原件,留复印件)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派授权委托人于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中介代理平台(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表及同类工程业绩等证明材料报名,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午15:00时至17:30时。 4.2监理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世纪大道4号楼)二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察现场,如有疑问,在2014年 9 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公告期:2014年9月12日—2014年9月16日。 8 、本次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 附:投标保证金收入帐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1018 12000 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 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泉市汉唐文化新区建设第二指挥部河道景观工程项目部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滨河南路河道景观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张斌 电 话:13830786956 招标代理: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座601 联 系 人:毛志海 张 鹏 电 话:13519448807 18893374175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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