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51990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辽宁 | ||||
工程名称: |
辽宁阜新市清河门区怡馨园小区二期工程C区景观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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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代码:04182014120106 监理| 阜新市清河门区怡馨园小区二期工程C区景观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阜新市清河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委托,对阜新市清河门区怡馨园小区二期工程C区景观工程一标段代理招标,该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内容如下
1、本工程建设地点:清河门区1号路北侧。
2、工程规模:种植面积:15124㎡,铺装面积:21366㎡(以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为准)。
二、招标内容:在施工阶段行使监理的全部职能。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工期:2014年11月15日至2015年06月30日。
五、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凡符合上述第五条规定并并有意向投标的投标人,开标时请携带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4、总监理工程师IC卡5、提供近一年(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6、外埠投标企业的投标备案手续7、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8、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一式四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09月17日至2014年09月21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00元(贰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持投标报名资料于2014年09月17日至2014年09月21日,上午08时至12时分,下午13时至17时到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海州区尹城街10-1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6日14时整。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厦北2000米),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6日14时整
开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厦北2000米)
十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室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二、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市清河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办公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馨园小区物业综合楼(清河街71-6号)
联系人:陈正军
联系电话:13841868022
招标代理人机构:阜新君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尹城街10-1门
联系人:赵良、杨帆
联系电话:15904187040、0418-2172666
2014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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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9/17至 2014/9/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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