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民营总部经济区水系及景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2014】163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现对金洲民营总部经济区水系及景观建设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金洲民营总部经济区水系及景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二、 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3991021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1345026041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9910647
三、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四、 工程投资额:约人民币15500万元。
五、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工程规模:该项目通过清淤、护岸改造等对长约1.4千米的板头涌(金洲涌 汇合口-双山大道段)进行整治,在板头涌段新建一个面积约5600平方米的人工湖,在金洲涌至板头涌新建一条长约0.4千米的连接涌,并在金洲涌、板头涌、新建的连接涌处建设总长1.83千米滨水景观带及相关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4、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9月25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9月30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1:30 ,下午: 14:00-15:3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地址: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
(2)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 2011年 9 月 1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第3、(1)和3、(2)所述单项资质所承接的工程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协议书版本参照招标文件);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综合评价(择优表)*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 一 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委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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