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4]第248-1号 开标时间:2014-10-23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园林局、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4]第248-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新区城市公园绿地工程(监理)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4】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园林局、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园林局、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 范围:长乐市新区城市公园绿地工程建设施工监理 内容:包含园林绿化、道路铺装、景观建筑、景观小品、电气照明、给排水工程、3座人行桥、河道驳岸以及2幢1层服务建筑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70597平方米,工程施工总造价约3000万元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并已落实到位;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新区首占片区。 2.3 监理服务期要求:自监理合同签订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暂以施工造价3000万元为基数计算,即本工程监理服务费为49.984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施工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具体计算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3.1.3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符合: ①投标人近3年内监理过1项以上(含1项) 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②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 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③ 近X年,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X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下同)。 ④本项目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市政公用工程中的“风景园林工程”类别一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⑤已完成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竣工验收证书若有多个时间以建设单位签注的时间为准,业绩的完成时间和建设规模均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未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可用业务手册加以补充说明。 3.1.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90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拾元(¥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应亲自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逾期和未按规定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乐市园林局、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龙门村长莲路长乐富登工艺品公司办公楼B区3楼 联 系 人:高工 电话:1345948967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06268,传真:0591-83706622 联系人: 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账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长乐市新区城市公园绿地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