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郑港三路等八条道路第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三路等八条道路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2.2 招标范围:对应道路施工第三标段(不含交通类设施及绿化)内容,其第三标段对应内容如下 第三标段: (1)新港十一路东延(航兴路~会展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60米,道路长度约6460米,计划工期8个月; (2)规划路(四港联动大道南延~梅河东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米,道路长度约1150米,计划工期4个月。 2.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总监:项目总监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年的社保证明,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4企业及项目总监需各提供1份业绩合同(业绩:2011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3.5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企业应按豫建建(2013)15号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提供进豫许可备案证明。 3.8第一次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中能中一个标段的要求在本次招标中仍然延续。 4.报名时间与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14 年9 月 28 日至 2014年 10 月 9 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证或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合同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二套在招标公司报名(报名材料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巴艳会、吴迪 电 话:0371-56567119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1901室 联 系 人: 郝先生 电 话:0371-63911059 传 真:0371-63911059 电子邮件:hnyxkfb@126.com 2014年9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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