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501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星路(机场路至环城西路)公交专用道及道路整治工程Ⅰ标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4】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建设资金和出资比例为城建资金,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星路(西起机场路,东至环城西路)。 建设规模:全长约1.5公里。 总投资:11823.1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5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 /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新星路(机场路至环城西路)公交专用道及道路整治工程(不包括交通常规设施和交通科技设施)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总监理工程师在本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不得超过2个,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9月29日至2014 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6130200001819100058001 。 5.2提交截至时间 2014 年10月24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 8729097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10月28日9 时 30分 00 秒,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江东区松下街595号住建委大厦9楼 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1911 联系人:俞国辉 联系人:吴伟大、陈杰 电话:0574-87197634 电话:0574-872843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