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xml:namespace>
本招标项目英吉沙县光明路景观工程已由英发改字【2014】25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英吉沙县光明路景观工程
2.2建设地址:英吉沙县
2.3建筑规模:以招标文件为准
2.4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本工程招标共6个标段:施工4个标段(亮化1个标段、景观绿化3个标段)、监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景观绿化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亮化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拟派总监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1.1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0至2014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时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在英吉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英吉沙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三楼)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在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内到英吉沙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英吉沙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三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喀什地区)和喀什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英吉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址:英吉沙县城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海景华庭1单元10楼
邮编:844500邮编:844000
联系人:古丽联 系 人 :张黎颖钟鸣
电话:0998-3632079、电话:1362998936618099868533
传真:0998-3621323传真:0998-2307922
英吉沙县纪检委监督电话:(0998)3626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