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50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机场路(海曙段)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函【2013】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城建资金和海曙区政府共同承担,出资比例为各承担5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北起青林湾大桥,南至新典路。 建设规模:机场路道路红线外两侧地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挡墙、驳岸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线路改造、浇灌水管设置、电气安装等)。 总投资:约114537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5040.09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园林景观工程一类,给排水工程三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合格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机场路(海曙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在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3.2.2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超过《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14 日至2014年 10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 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4 年 11 月 5 日 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29097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的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一份)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海曙区民通街101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0574-8713916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 联系人:李克勇、李明迪 电话:0574-27831578 传真:0574-27831555
9、其他 (1)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锁)”,否则无法参与投标,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nbctc.com.cn/)查阅文件公告栏中《关于办理CA锁有关事项的通知》。 (2)本项目投标文件应由宁波市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工具6.1.1生成。投标工具6.1.1可至杭州擎州软件有限公司直接下载使用(http://www.qzhsoft.com.cn/downdetail.php?id=5197)。 (3)软件公司联系人:白经理;咨询电话:15306619272。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