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西河综合治理(水生态风光带)工程监理已由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2014]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永兴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兴县西河综合治理(水生态风光带)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永兴县,范围南起湘阴渡镇毛家村与苏仙区栖凤渡镇西水河交界处,北至塘门口镇西河村与便江交汇处,全长33.4公里 2.3 规 模:包括旅游道路25.48km、城际绿道27.0km、沿河绿化带及生态公园建设等。投资概算约16500万元,监理费的招标控制价为165万(最终以永兴财政局评审的投资总额,按1%的费率计取) 2.4 监理招标范围:永兴县西河综合治理(水生态风光带)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合同、配套设备安装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施工期约15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应持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所有人员均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监工程项目的证明);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共10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均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 4.1实行资格后审,与开标同时进行;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中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取匿名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有意投标的队伍请于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0月22日17:00时止在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县环保局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永兴大道环保局七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住院证明或出国证明等,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开标时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收据接收投标文件。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同步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局。 监督电话:0735-5531983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兴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兴县教师新村 联 系 人: 文得祥 电 话: 13507353176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C栋2506室 邮 编 423000 联 系 人: 谭女士 电 话:0735-2666815/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5-2666815 或0731-85161719 网 址:www.hxgl31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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