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道G325线茂名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一期工程K295+220~K324+220)施工监理(第三次招标) 批复文号 茂发改交审[2013]121号 批复单位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茂名市公路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国道G325线茂名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 (一期工程K295+220~K324+220)施工监理(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道G325线茂名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一期工程K295+220~K324+220)”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交审[2013]121号文批准立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茂名市公路管理局。本项目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2. 工程概况 国道325线茂名段全长64.743公里,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双向四车道和六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电白区政府已投入资金对国道325线旦场至砧板岭段12公里进行了路面改造,加上已改造完成的省道280线高水公路南段砧板岭至关屋段(与国道325线重复的路段)2.6公里,实际余下50.443公里未改造,目前路面坏烂严重。国道325线茂名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实施马店立交至旦场碧桂园路口段(桩号:K295+220~K324+220),长29公里,其余路段为二期工程实施。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 本项目完全利用旧路,在现有公路基础上按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进行路面改造,设计速度为80km/h,建设路线全长为29公里,长链0.35m,共有涵洞106道,旧桥11座,4座板桥,2座桥的半幅为石拱桥,其余为预应力空心板桥。 本项目的投资预算总金额约2.8亿元,建安费(含安全生产费)及暂列金额合计约为2.6亿元。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以及照明等。(以上为暂定工程概况,实际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
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国道G325线茂名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一期工程K295+220~K324+220)施工监理共分为1个合同段,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以及照明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项目后评价,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4.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施工准备期预计为1个月,施工监理期预计为9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缺陷责任期: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5. 投标人资格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如下资格要求: (1)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拟派驻的项目总监(备选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路桥相关专业)及其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道桥专业),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已在申请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备注:路桥相关专业是指:桥梁、道路、公路、道桥等。 (4)拟派驻的试验室主任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5)其他方面,投标人须达到本项目招标资格后审强制性最低标准的要求。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5.4 企业状况:①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②在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期间未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所监理的项目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处罚且在有效期内(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认定时间以认定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④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⑤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如果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无信用等级评价的,那么在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
6. 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下同)(联系电话:0668-2289013,网址: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办理投标报名。
7. 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相应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原件核对):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的原件(法人办理报名);或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 (4)投标人还需要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报名表》2份(下载网址: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 注意: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当作自动放弃。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报名后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9.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11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自行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茂名市人民政府网、民营经济报上同时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茂名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茂名市油城六路33号大院 邮 编:525000 电 话:0668-2290108 联 系 人:郑先生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电 话:0757-82300711,13702909831 传 真:0757-82300722 联 系 人:冯工、王工
发布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