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城市中央公园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翠屏区城市中央公园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翠屏区城市中央公园建设项目立项及招标核准的批复(区发改发[2014]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区发改发[2014]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217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翠屏区岷江新区起步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设用地面积约250000平方米(375亩)进行市政道路、景观绿化、亮化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0962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加其后的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工作(含施工准备和其后的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11年1月至2014年9月)已完成不少于1个市政公用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入川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4日23:59时(详见翠屏区城市中央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ybsggzyjyxxw.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图纸);未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图纸)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9时00分(详见翠屏区城市中央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ybsggzyjyxxw.com(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地点为南岸叙府路西段13号,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如招标人另有规定,则按其规定办理)。已经网上递交成功的,不再现场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除在四川省指定媒体上发布外,须同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宾市翠屏区岳武里14号区规划和建设局七楼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831-8237746
传 真: 0831-823771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K区8栋
邮 编: 610091
联 系 人: 严先生
电 话: 028-62057005
传 真: 028-86917703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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