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CS20140826571项目名称经八路工程 一、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共同负责实施的经八路工程已经盐城市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获批准文号都发改基【2013】20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经八路工程监理服务 的投标。 二、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经八路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境内 3、项目规模: 工程造价约13000万元 4、计划开工时间: 2014年12月 5、质量要求: 确保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验收一次性通过 6、工期目标: 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监理服务范围:主要指本项目道路、桥梁、管道、路灯、绿化、交通信号标牌标识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主要包括与上述监理范围相一致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6.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中标人在中标后或者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总监理工程师。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原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变更中标总监理工程师的,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其他国有资金项目,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6个月的,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6个月。中标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其他工程。 6.3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除总监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须配备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其中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或道路桥梁类2人(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下同)、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机电安装专业或给排水专业类 1人。 现场监理员:至少 4 名,且专业配备齐全。 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人应根据实际进度情况及时增加投入相关专业人员。 6.4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含项目总监等不少于8人】及投标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监理机构中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4月-2014年9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有欠费的,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招标公告期间内无欠费的证明。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6.4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6.5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总监理工程师需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并且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押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总监工作。 6.6市外的投标人必须办理进盐单项项目核验手续,即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非驻盐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 6.7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 七、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1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本工程也可以采用年度诚信保证金投标,具体缴纳和退还方式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诚信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盐招办发[2012]3号)、《关于明确年度诚信保证金缴纳和使用方法的补充说明》(盐公管办发[201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诚信保证合同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诚信保证金退还 3.1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列入中标候选人,但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建设工程招标办监督。 3.2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建设工程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办理相应比例的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凭竣工验收证明予以退还。 3.3诚信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313室。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九、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监理服务费用的60%;政府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监理服务费用的95%;质保期满后结清监理服务费用。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一、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同时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4年 10 月17 日至2014年 10 月22 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及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400元,前台缴费,网上电子档免费领取,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8197118。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办事处 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赵宏明 联系人:徐秀平 联系电话:15961990329 联系电话:15365689190 时间:2014年10月 17 日 地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A区 1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