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区婺江东路(通济街至明月街)雨污合流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基综【2014】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城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城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 1949.35 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0 %,计人民币 974.675 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积 / ㎡,层数 / 层,最大跨度 / m, 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道路、排水(雨污管道)、给水、电力、弱电等市政管线工程;绿化、交通设施、照明等附属设施工程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江东路(通济街至明月街);
2.4 计划工期:按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另加三个月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 ;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0月22日 10时00分 至 2014年11月10日 17时00分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网上直接支付或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地点为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 ,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jhztb.gov.cn)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3187208
7、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9-8318725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城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环球商务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68982880
传 真: 邮政编码:321000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一幢2楼
联 系 人:包中泉 联系电话:82410965
传 真: 邮政编码:3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