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油茶产业科技示范园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2014年10月22日 招标编号:闽建咨(三)业[2014]27号 开标时间:2014-11-14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 业主名称: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咨(三)业[2014]2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尤溪县油茶产业科技示范园景观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主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 招标。 2.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尤溪县油茶产业科技示范园景观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主要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园林景观、栈道等工程建设,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关镇下村等; 2.3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390万元。 2.4标段划分: / ;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拨款; 2.6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7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 2.8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备福建省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全国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7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8近六个月,没有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1.9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10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11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1号)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7日,每日 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投标实际需要自愿决定是否另行购买项目图纸。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须于2014年11月13日17:00分之前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尤溪县油茶产业科技示范园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字样(可以简写);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1月 14日 15 时30分,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1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同时还需随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监理计费标准: 监理计费标准:按10万元人民币包干。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 8.1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选取法 。 8.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尤溪县城关中心路8号 , 邮 编: 365100 电 话: 13507575303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87幢303室, 邮 编: 365000 ; 电 话: 0598-8581661 联系人: 陈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尤溪支行 ;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3500 1647 6070 5966 3399 ; 交易中心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 联系电话: 0598-6305193 。联 系 人: 小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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