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501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沿海北线(灵峰路-跳头浦段)工程已由甬发改审批【2013】428号、慈发改慈东审批【201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北起已建灵峰浦桥南端,沿中心河平行方向向东南方向延伸约2公里后折向东,在K2+715处与伏龙路相交,并跨越镇龙浦,在K3+350处跨越九塘横河后折向南,沿九塘河平行方向终于跳头浦北岸规划农垦路交叉口,路线全长5.75公里。本工程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一级公路设计标准,主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新建桥梁设计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级,路面标准轴载采用BZZ-100,抗震设防烈度6度,地震动峰加速度值0.05g。辅路设计参数与主路一致。路幅布置为:5.25米(辅路)+1.5米(侧分隔带)+0.5米(路缘带)+3×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3×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1.5米(侧分隔带)+5.25米(辅路)。全线共有中小桥3座。工程建安费约278091468元。 2.2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段: J1监理合同段:桩号K0+000-K5+749.13,路线全长约5.75km,其中中桥80米/1座,小桥54米/2座。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 监理内容包括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为:4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2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1至附件5-5。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包括书面招标文件一份,电子光盘一张,内含施工图),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址:慈溪市慈甬路308号 邮政编码:3153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6301527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宗汉街道东小路79号 邮政编码:315300 联系人:应工 电话:0574-63215488 传真:0574-63229908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