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明建招[2014]S055号 开标时间:2014-11-21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明建招[2014]S055号 1、本招标项目沙县沙溪北岸西大桥至绿园下台地景观工程、绿园至索桥头绿化景观修复工程施工监理已经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4]基字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全过程的监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项目名称:沙县沙溪北岸西大桥至绿园下台地景观工程、绿园至索桥头绿化景观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2.2、招标人名称: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2.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编号为:明建招[2014]S055号; 2.5、工程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300万元 , 2.7、工程地点:沙溪北岸; 2.8、施工工期: 总工期60日历天; 2.9、监理服务期: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和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11、监理服务费:7.92万元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10月 31日至2014年 11月 4日(节假不休息。联系人:王先生 手机:15159199463),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30 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出售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招标文件等每标人民币 200 元;投标人的可根据自身需要与招标代理人联系购买招标图纸,招标代理人将在3天内邮寄给投标人,图纸费用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500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于2014年11月20日17:00以前汇到并进入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实时银行对账单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沙县沙溪北岸西大桥至绿园下台地景观工程、绿园至索桥头绿化景观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 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应在此期间送交至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本次投标。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的开标。 7、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可为同一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 应当持有关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备查,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8、 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人: 招标人: 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 地址:沙县建设大厦八楼 邮编: 365500 ; 电话:5822232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沙县建设大厦五楼 ,邮编: 365500 ; 电话: 0598-5840769 传真: 0598-5865709 ; 联系人: 王先生 手机: 15159199463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09158434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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