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城经济开发区石盘路道路工程(九华路-东川路段)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
2) 工程建设规模:全长约600米,路幅宽12米;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书中的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2)投标人须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最新公布的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
3)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4年10月30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14 年10月 30日至2014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直接到福建省诚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3)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及以上,投标人须是按照《关于投标人预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荔发服【2013】14号)文件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未按(荔发服【2013】14号)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
b)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和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园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林先生/0594-2888989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诚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郑小姐;电话: 13666932108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