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奇台硅化木·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4)9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风景区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疆奇台硅化木·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奇台县 3、项目规模:旅游道路8.3863㎞,公厕2座建筑面积218.6㎡,恐龙沟景区停车场占地面积6113.54㎡,人行游步道石栈道795米,木栈道3094.32米。 4、结构类型:公厕砖混结构;层数:地上一层。 5、工程投资额:计划投资193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160万元,县财政配套77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6、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4月1日开工,2015年7月29日竣工。总工期120天(日历日)。 7、本次招标监理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三、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3日10:00时-2014年11月17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2014年11月17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68,帐号:10822975402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后五日内,将招标文件费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68,帐号:108206934203)监理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并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表四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报名的建造师)、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的银行进账单。监理单位还须携带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单(土建、设备、电气、安全各1人)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昌吉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奇台县风景区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伟东 联系电话:1890994489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人:许园园 蒲东梅 联系电话:0994-6551882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0994-7371869(奇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201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