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生态屏障区封山育林(一期)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GCG[2014]041
根据湖北省秭归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秭归县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拟就秭归县生态屏障区封山育林(一期)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以下统称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秭归县生态屏障区封山育林(一期)项目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ZGCG[2014]041
三、采购内容:秭归县生态屏障区封山育林(一期)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
3.1 项目概况:秭归县生态屏障区封山育林(一期)项目位于秭归县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建设范围涉及茅坪镇和郭家坝镇。项目建设区总面积2266.06公顷,其中郭家坝镇797.33公顷,茅坪镇1468.7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封山补植、抚育管护、护林管护、设立封山标牌、防火林道等。
3.2 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和郭家坝镇。
3.3 工期控制目标:49个月。
3.4 监理服务期:项目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
3.5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技术规程》、《秭归县生态屏障区封山育林(一期)项目作业设计》合格标准。
3.6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4.3 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
A、供应商须是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农林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B、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专业为林业或水工建筑工程;
C、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专业为林业或水工建筑工程;
D、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如有委托代理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该项目的项目总监;
E 、供应商或从业人员在湖北省境内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监理的谈判。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7条《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各供应商于2014年11月19日起至2014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购买谈判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
6.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供应商在领取谈判文件时一并缴纳。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7.1 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由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谈判申请人在2014年11月26日下午17时30分(进账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
7.2 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谈判申请人须将谈判保证金从谈判单位总公司或分公司基本账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账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秭归支行(行号:102526707062)
户 名: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807072109020103564 咨询电话:0717—2882545
款项到帐后,各供应商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8.2 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3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下午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9.1 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下午15时00分。
9.2 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秭归县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
联系人:王安
联系电话:13986823924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江雪松
联系电话:135072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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