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东南环段)绿化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招标编号: SZJT20141100140
3、项目信息
项目编码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2010320581FG0004 审批 常发改投[2010]9号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元
2010320581FG0004002 SHL-LHJL(二次公告) 2014-12-24 无
5、建设地点: 常熟市
6、专业: 绿化 招标种类: 监理
7、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线路全长26km,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快速路,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方案,高架系统及地面系统均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主线设计车速采用8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上下匝道设计车速采用4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53.5米。
常熟市三环路(东南环)快速化改造工程景观绿化设计总长度约13.186公里,起于K12+854.4,终于K26+040,主要内容包括主线中分带、侧分带、平交口交通岛绿化,被交道路绿化,安定街互通和新世纪大道互通绿化,绿化总面积约270488平方米。建安总投资约人民币3000万元。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对应桩号范围分别如下:
SHL-LH01标段:K12+854.5~K18+357.390,全长5.503km;
SHL-LH02标段:K18+357.390~K21+959.568,全长3.602km;
SHL-LH03标段:K21+959.568~K26+040,全长4.080km;
各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道路中央分隔带、侧分隔带、交通岛、互通等范围内的地形处理、绿化施工(植物栽培)、管养(灌溉、施肥、治虫等)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管理。
(2)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一个合同段,即SHL-LHJL合同段。合同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道路中央分隔带、侧分隔带、交通岛、互通等范围内的地形处理、绿化施工(植物栽培)、管养(灌溉、施肥、治虫等)的施工监理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涵盖上述施工合同段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其中计划施工期为:按照季节要求适宜种植的作物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实施完成,其余部分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养护期(即缺陷责任期)1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计划开工时间: 2014-12-31 计划竣工时间: 2015-03-31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李静、王冉冉、殷文新 0512-69351602、0512-52889787 0512-69351605
上午工作时间: 9:00:00-11:30:00 下午工作时间: 13:00:00-17:0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4-11-24 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4-11-29 00:00
节假日: 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网址: 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业绩条件: (1)投标人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完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其它条件: (1)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含暂A)”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中为“暂良”或以上级别,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履约考核等级中为“暂定称职”或以上级别;且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五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至少担任过绿化工程监理负责人(含副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绿化工程监理经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5-3人员的资格审查要求;
业绩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担任过绿化工程监理负责人(含副职);
其它条件:
(3)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4-11-24 至 2014-12-01
地点: 苏州市平江新城城北东路1088号银都商务广场1幢60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4-12-24
地点: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苏州分中心开标室(地址:苏州绕城高速公路北桥出口向南100米,苏虞张公路西侧)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SHL-LHJL(二次公告) 1,0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常熟市交通局
招标单位地址: 常熟市东三环路10号(虞东客运站旁)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苏州市平江新城城北东路1088号银都商务广场1幢605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他说明
1、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东南环段)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投[2010]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常熟市交通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东南环段)绿化工程施工监理项目SHL-LHJL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www.jscd.gov.cn网站首页,在网页下方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后,如需核实是否成功报名,请登录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到所在地交通行业招标监督机构(省内企业)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省外企业)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4年11月29日00:00。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至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地址:苏州市平江新城城北东路1088号银都商务广场1幢605)处购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过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请投标人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报名,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于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4日14:00,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至14: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苏州分中心开标室(地址:苏州绕城高速公路北桥出口向南100米,苏虞张公路西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担保。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评标阶段,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投标时不予认可。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