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新兴加油站-长沙县交界处)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新兴加油站-长沙县交界处)道路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2]1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新兴加油站-长沙县交界处)道路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起于新兴加油站,终于长沙县交界处。 3、工程概况:全长216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排水按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路幅宽度为45m,标准路幅组成为:3.0m(路侧绿化带)+3.5m(人行道)+14.5m(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3m(中央绿化带)+14.5m(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3.5m(人行道)+3.0m(路侧绿化带)=45m。项目工程费约11000万元。 4、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5、招标范围: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新兴加油站-长沙县交界处)道路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360日历天。 8、监理质量要求:合格。 9、拟采用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企业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须承担过总造价7000万元的市政道路以往监理业绩; 4、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年龄在55岁以下,注册证书中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具有相关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总监必须有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总造价7000万元的市政道路以往监理业绩; 5、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监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提供可以证明无在监项目的官方查询网址;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执行,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0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且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往监理业绩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监理业绩证明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工程信息,如不能体现,则另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原件)予以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时代阳光大道东延线(新兴加油站-长沙县交界处)道路工程监理”,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1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11月3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