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YA201409001项目名称242省道灌云段绿化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 : GYA2014090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42省道灌云段绿化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发改交能发【2007】4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42省道灌云段 2.2 工程规模: 工程投资约600万元,绿化面积约73200M2 2.3 招标范围: 242省道灌云段绿化工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总工期为60天。其中:中分带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12.24,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1.22 ,工期 30日历天;侧分带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3.10,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4.8 ,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23万元 2.6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7 其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不含总监)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绿化专业监理员1人(不含总监),工程造价1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注: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要求投标人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项目情况提供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2)、总监有无在监工程情况、无不良行为有关查询执行苏建建管(2013)534号文,本工程投标监理企业须就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监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 其它要求: (1)、总监有无在监工程情况、无不良行为有关查询执行苏建建管(2013)534号文,本工程投标监理企业须就总监理工程师有无在监工程及无不良行为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2)、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3)、依据连建管〔2011〕10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4)、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5)、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6)、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A、放弃中标项目的; B、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C、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D、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标段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4年11月28日0时0分至2014年12月2日23时59分 。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请登陆连云港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下载招标文件 。 提醒: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登陆连云港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 www.lygztb.com.cn)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可以用注册的用户名进入招投标网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徐琢煜 025-96010 13505156040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广联达软件 郑 磊 1381233256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19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9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标段为监理招标,不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没有光盘发放,开标时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本工程付款方式: (1)、本工程施工监理收费的计费额暂按600 万元计(以最终结算价以及与甲方协商签定的合同价为准),最终监理费结算根据工程造价,同比按实调整;如果在约定合同期内未能完成,延期未超过一个月,监理费不予增加;如超过一个月,增加的监理费双方协商确定。 (2)、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造价的70%支付监理费,工程竣工并结算监理费后付至结算监理费的70%;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养护期满并经审计后10日内一次付清。 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办 公 地 址: 灌云县胜利西路696号 邮 政 编 码: 222200 联系电话: 13961352928 传 真: 0518-88168059 经 办 人: 马丙四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719室 邮 政 编 码: 222000 联系电话:0518-85867801 传 真: 0518-85867801 经办 人: 李彩云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