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HY2014招第025号 开标时间:2014-12-25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国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HY2014招第02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椿萱乐老年公寓市政配套道路工程(监理)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边坡防护、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含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工程)、照明、电力排管、通讯排管工程、绿化等施工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工程规模:长约990.729米,规划宽16米;本招标项目控制价 17262878元;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并已落实到位;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市区。 2.3 监理服务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下浮20%计取,即 38.0247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5.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5.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担任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5.3 “近3年”或“近5年”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或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三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1.6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近六个月,未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1.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70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月 1日至2014年 12 月 5 日,上午 9时 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拾元(¥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2 月 25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 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和非专人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长检会[2010]2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报送长乐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长乐市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 长乐市吴航路178号邮政大楼,邮编:350200 电话: 0591-28201616 传真: / 联系人: 钟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5A,邮编: 350003 电话:0591-63305165 传真: 0591-63305165 联系人: 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3500 1617 1070 5251 9093 。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椿萱乐老年公寓市政配套道路工程(监理)(可缩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信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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