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后街、光明南巷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许区发改〔2014〕84号文件批准建设。造价已经财政部门评审,欢迎符合要求的监理承包人及时参加。 。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碾后街、光明南巷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项目。 2、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工程地点:碾后街、光明南巷。 4、工程内容:碾后街、光明南巷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建设期。 5、 监理费用:财政评审价人民币27806元。 6、 投标保证金:1000元(2014年12月15日9:00--11:00时在许昌市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由发包人收取)。 二、承包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资格证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外地企业需到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承包承诺书(可在许昌市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向发包人索取样板)、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 以上资料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装订成册(现场需提供原件)。 四、提交证件的时间及要求 承包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及有关证件原件需于2014年12月15日下午15:00时前提交至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标 一室。 五、承包人的选定按以下顺序进行: 1、发包人、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三方同时在场,由发包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人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潜在承包人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合格性评审。 2、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依据提交资格文件时间的先后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潜在承包人进行排序,当场公布每个号码对应的潜在承包人名称。 3、在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和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发包人对符合要求的竞争者通过随机抽取三家候选人,并现场择优选定一名承包人,当场宣布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承包人仅有3 家的,发包人可直接择优确定一名承包人并当场宣布结果。潜在承包人报名不足3家的及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承包人不足3家的,发包人应重新发布公告。 六、现场踏勘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魏都区五一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 魏都区五一路20号 邮 编:461000 联系人:郭照铭 电 话:13837470169
发布人: 公告发布时间:2014-12-04 11:35 报名截止时间:2014-12-15 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