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0713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广西宾阳县宾莲路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变更记录 宾阳县宾莲路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宾阳县宾莲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LZB1403BSF065A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宾发改项字[2014]2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宾阳县县城城东新区 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1356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中间机动车道宽22.5米,两侧绿化分隔带各2米,非机动车车道各3.5米,人行道各3.25米)。道路级别为城市主干道。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480万元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开始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市政管网、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和景观绿化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内容的施工、结算全过程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有不良记录以及被列入宾阳县招投标黑名单的且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时间内的施工企业,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后文简称“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15 时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地点: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4.3报名方式:由报名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正副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4年1月至10月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岗位证书、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经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自发公告之日起开具的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原件;(2)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2013年1月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被委托人和手持介绍信人必须同一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月2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宾阳县昆仑资产投资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378#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邮 编: 邮 编: 530011 联 系 人:小 蒙 联 系 人:梁少玖 电 话:0771-8259662 电 话: 13768399081 传 真: 传 真: 0771-5776251 2014年 12 月 3 日 |
报名期限: | 2014/12/5至 2014/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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