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松门镇沿海路北延工程一期道路及一号桥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 ,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温岭市松门镇沿海路北延工程一期道路及一号桥工程,道路北起北环路,南至虎山路,招标范围桩号0+037~0+705,长668米,道路红线宽36m,为城市次干道。 本次拟实施的一期道路为路基填筑及临时路面结构施工,临时路面为6cm中粒式沥青砼面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远期路面及人行道铺装暂不实施。 道路跨越东风河设简支梁桥一座,即一号桥,为三跨3×13m,斜交45°,桥宽36m,上部采用13m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为U型桥台,桩柱式桥墩,Φ120cm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为10cm厚C50防水砼+10cm沥青砼,人行道为彩色吸水砖铺装,伸缩缝为FM40型伸缩缝,栏杆为青石栏杆。 为满足道路石渣运输在东风河处设临时便桥一座,长度暂按30m计算,全宽为6m,行车道宽4m,采用松木桩基础,工字钢32B型纵梁,桥面满铺180*180方木及10mm厚钢板。 2.1.2 本工程造价:约1700万元。 2.2 招标范围:现场“三通一平”、临设、道路、桥梁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专业监理人员要求:市政专业监理人员3人(至少1人是监理工程师,其余人员需具有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3日下午2:30整,地点: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银泰百货旁边)】。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高小姐)。 7.2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银泰百货旁边)。 7.3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账户,否则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执行。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副总经理〈按本招标公告第7.5条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7.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7.6以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7.7投标人收到投标保证金到帐的短信通知后,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通过“网上协同办公平台”匹配相应投标项目。通过投标保证金网上收退系统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无需提供收据,由中心直接在网上退还至原交纳的账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松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日玲 联系电话:0576-8666707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顺留 联系电话:0576-81625199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 <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