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0849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南沙儿童公园建设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南沙儿童公园建设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南沙儿童公园建设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园林局 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020-399106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联系电话:020-3886066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16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为人民币1300万元。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本招标项目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 3、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管理全过程监理。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1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12月11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5:3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8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8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8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市政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园林局,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三楼,电话:020-39910633。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的代表签名: 资料要求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复印件 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年月日
(企业公章)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的代表签名: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只作为择优评分依据,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报名单位代表签名: 年月日
附件四: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择优表(业主评价)
(40分) (20分) (25分) 奖 项 得 5 分 项 得 3 分 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3分。 连续六(不含六年)至十年(含十年)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单位的得7分; 连续六年以下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单位得2分。 [良]设备齐全,部分为自有设备,得2分; [中]有设备,全部为租赁,得1分; [差]没有设备得0分。 [良]管理较科学、措施较到位、制度较完善、业主评价良好得2~3分;[中]管理一般、措施基本到位、制度基本完善得1分; [差]管理不科学、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得0分。 说明:1、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要求资质中其中任一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的界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所载明的时间为准。 2、财务状况:投标人在2011、2012、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指标相关数据。 3、所有资料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经原件核查为准,否则不予计算该项得分;项目人员架构(人员配备)需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要求提供齐全证件并原件核对方为有效,否则该项不计分;管理服务水平按提供有关公司管理资料、工程项目业主评价资料或奖励证书等评分。 4、本表评分,满分100分。 |
报名期限: | 2014/12/8至 2014/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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