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昇【2014】监011-1号 开标时间:2015-01-0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闽昇【2014】监011-1号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城村汉城遗址—高胡坪甲组遗址保护工程(监理)重新招标已由国家文物局和福建省文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局文物专项保护经费(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武夷山市兴田镇城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27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山城村汉城遗址—高胡坪甲组遗址保护工程及相关相连的廊房、古井等施工监理,具体包括:范围内的遗迹相互之间结构等文物保护及展示; 2.4监理服务周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5本项目目标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国家文物局批复的关于《武夷山城村汉城遗址—高胡坪甲组遗址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为人民币7.5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业务范围涵盖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培训业务证书; 3.4近五年,投标人应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本项目的同类同等工程为国家文物局及财政部150处(或省级)重要大遗址遗址文物或古墓葬保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5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本项目的同类同等工程为国家文物局及财政部150处(或省级)重要大遗址遗址文物或古墓葬保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3.6投标人没有被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7近六个月,没有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8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监理部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 3.9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派人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5年1月6日上午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文物局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 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兴田镇城村, 邮编:354305 ; 电话:0599-5287610 , 传真:0599-5287253 ; 联系人:高绍萍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邮编:350001 ; 电话:0591-83190068, 传真:0591-83190068 ; 联系人:林晓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帐 号:7736 0188 0000 67955 注明用途:武夷山城村汉城遗址—高胡坪甲组遗址保护工程(监理)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