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湖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如意湖公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发改函[2014]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其他渠道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函[2014]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307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如意湖公园建设项目。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以如意湖为主,建设内容为如意湖及配套广场、水舞秀、莲花雕塑。用地29504.18平方米,总投资约7860万元;二期建设内容以城市规划展览馆为主,建设内容为规划展览馆及配套附属设施。用地13762.00平方米,总投资约7666万元;三期建设内容以布展为主。建设内容为布展、步行街、场坪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总投资约7804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及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入川备案证》,近/年有/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房屋建筑工程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 15 日0 时 00 分至2014年 12 月 19 日 23时 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gyggzy.gov.cn,下同,联系电话:0839-3301457,传真:0839-3305932),凭注册时领取的企业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无须持单位介绍信前往,具体操作请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 月 5 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利州东路90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839-3352250
传 真: 0839-335225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沙河壹号3栋B座100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5123999
传 真: 028-6512399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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