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4272 开标时间:2015-01-14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榕市建安招20142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江区交通路等沿线景观综合整治工程第1标段(监理)已由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台发改[2014]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为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江区交通路等沿线景观综合整治工程第1标段(监理); 2.2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3建设规模:本招标涉及台江区东西河沿线及白马支路沿线部分楼体整治,工程施工控制价约 4886.1615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台江区交通路等沿线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包括台江区东西河沿线的南天照天君宫、嘉园村2#、4#、9#、11#、福州干部学校、山海花园2#、福州市委党校宿舍、白马花园7#、8#、11#,白马支路沿线的上海西148#、149#、150#、151#、152#、154#、155#、156#、157#楼九栋,华机小区1#楼、华机综合楼、上海派出所,气象公寓、气象宿舍1#、2#楼,立园花园1#、2#楼,化工机械厂宿舍6#楼,华金新村1#、2#、3#楼,黎明新村1#楼共十三栋,上海西154#楼处门卫及店铺,黎明新村围墙、大门;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台江区东西河沿线、白马支路沿线立面景观整治及店招店牌整理等景观整治工程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东西河沿线,位于东西河畔,西起白马中路,东至加洋路。白马支路沿线,位于白马河河畔,紧邻白马河公园沿线,南北走向,南起工业路,北至乌山西路。 2.7监理服务期:同施工期9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约80.49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为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8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① 投标人近五年来至少监理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②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备注:(1)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五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下同。(2)“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房屋建筑工程类别中住宅工程,等级为三级或以上。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相关规定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3.2.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427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 83821697。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1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8.3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工程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检察院出具的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 台江区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A区24层 电话:0591-83370327 联系人:林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龙赋楼12层; 联系电话:0591-87571681 传真:0591-87571681; 联 系 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